| 索 引 号:735529845/2017-0017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通知 | |
| 文 号:牟食药监〔2017〕62号 | 成文日期:2017-06-06 | 发布日期:2017-06-06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机关有关科室、各基层监管所、各医疗机构:
现将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二、有关科室、各基层监管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2017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