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少林办事处 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K23669941/2017-0018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通知公告,秸秆禁烧
文    号:少办〔2017〕87号成文日期:2017-06-06发布日期:2017-06-0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少林办事处 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郑州市、登封市全面禁烧有关精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完成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174号)、《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登政办明电[2017]4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处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控制秸秆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现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范围、区域及工作目标

(一)农作物秸秆禁烧范围:全处辖区内农作物秸秆及根茎、杂草、树叶、垃圾、杂物等全面禁止焚烧。

(二)禁烧区域:全处区域内全面禁烧。

(三)禁烧工作目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焚烧污染。全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100%。

二、农作物秸秆禁烧保障措施

(一)实行责任追究。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全处中心工作,纳入办事处目标考核内容,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各村(居)支书、主任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三级网格长、村组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各村(居)委会明确2名禁烧巡逻员。做到办事处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包地块的三级网格、四级平台、五大联动机制,明确责任,一抓到底。对村、组、户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禁烧承诺书,确保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充分发挥群众工作队和网格长的作用,实现全覆盖和无缝隙监管,切实做到农作物收获一亩、秸秆综合利用一亩。

(二)健全组织、加强宣传

1.成立少林办事处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组,负责全处秸秆禁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2.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禁烧秸秆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观念。组织宣传车在人口密集地散发传单,并在各个行政村(居)委会出入口悬挂3幅以上宣传横幅,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督导。

对秸秆禁烧工作采取设置瞭望哨、出动宣传车、成立巡逻队等多种形式,实行全天候、全覆盖巡查,防止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四)处罚办法。

办事处禁烧办要加强一线督查、巡查,发现火点及时上报。对登封市确认的秸秆焚烧火点,每起上划所在村财力2万元,对省、郑州市确认的秸秆焚烧点,按照郑政文[2012]126号文件要求进行处罚。

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农作物秸秆或多次重复发生焚烧现象的村(居)委会有关责任人、网格长由办事处纪检部门按照有关党政纪规定给予处理。

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措施

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进行补贴。

对农民和农机专业组织新购国家或河南省农机补贴目录内的小麦秸秆粉碎机,捡拾打捆机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具,市财政在国家补贴30%、郑州市累加补贴和奖补的基础上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总额度不超过60%。

对本辖区内没有发现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村(居)委会在秸秆禁烧结束后进行综合排序,根据名次给予适当奖补。

各党(总)支部、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主要农时季节农村工作的重点,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处“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焚烧污染”。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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