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559619859/2017-0006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关 键 词:职业道德,考核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6-06发布日期:2017-06-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中心校,各民办教育机构:

    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初等学校、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通知》(郑教师〔2010〕112号)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17〕33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6—2017学年师德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初等学校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通知》(郑教师〔2010〕112号)要求,于6月16日前做好2016—2017学年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

    二、各单位要统一制作“师德评价表回收箱”,放置在考核现场醒目的位置,由学生、家长等持表人直接投入票箱,不允许其他人代收评价表。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机读卡等信息化形式采集信息,但要确保所采集信息的准确性。师德考核现场座位原则上按照单人单桌布置,保证填表人能够真实表达意愿。

    三、各学校要聘请三位家长代表作为师德考核工作监督员,并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初等学校、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通知》(郑教师〔2010〕112号)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家长监督员,要求家长监督员全程按照通知精神对学校年度师德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并填写《2016—2017学年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家长监督员意见卡》(见附件1),意见卡密封后的骑缝处须有监督员签名),密封后交给校方。

    四、请各单位要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将每位教师各项师德评价数据、意见建议等信息和学校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登记,存入学校师德档案。同时将本单位《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登记表》(见附件 2) 及师德考核工作总结纸质版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后于6月20日前报至东龙大厦816室,电子版发送至zdxqsxc@163.com。

    五、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是东区2017年“心系中国梦,做好引路人”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规范我区教师从教行为的一种重要手段,师德考核结果涉及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的考核原则,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每一位教师。要通过师德考核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教师心怀中国梦,努力做好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附件:1.2016-2017学年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家长监督员意见卡

          2.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登记表

2017年6月6日

    (联系人:聂 娜    联系电话:6717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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