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郑州市信访局《关于开展郑州市群众来信“绿色通道”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按照河南省信访局统一部署,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降低群众信访成本,让群众多投信,少走访。决定今年5月份在全市开展人民来信“绿色通道”宣传月活动:
    (一)适用范围: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向省、市、县(市、区)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及其负责人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来信。邮寄到省外的信件不在此列。
    (二)发信要求:发信人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信封,必须在邮政营业网点柜台交寄,并在信封右上角标注“人民来信”字样,邮寄信件的方式必须是平信(挂号信、特快专递和包裹除外),同时符合邮政相关规定。
    (三)信件邮递:全省各邮政营业网点在收到信封右上角标注“人民来信”字样的信封后,不收取发寄人任何费用。在加盖“人民来信绿色通道”专用戳记后,做好相关分拣、封发和投递工作,确保信件保密、安全、准确、及时邮递至收件人。
    (四)费用支付:“人民来信绿色通道”的邮资由省信访局定期统一支付。
                             
高新区信访办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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