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26840448/2017-0010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07 | 发布日期:2017-06-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实验区综治办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清河办事处采取三项措施,认真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危险场所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把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未成年人生命安全。
一是落实责任,全面排查。办事处实行班子成员包村,机关干部包村包组责任制,对辖区内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危险场所实行全覆盖、不留死角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场所详细登记、如实上报、强化治理。
二是强化教育,加强管理。对辖区内易造成未成年人溺亡的危险场所,办事处将采取设立警示牌和指派专人进行监管等措施,切实加强防范。同时,办事处还将组织各中小学校,采取向学生家长发短信等形式,共同携手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广泛宣传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防范知识,严防未成年人溺亡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督查,确保实效。针对排查结果,办事处综治办将对各村排查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对排查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行政村将通报表扬;对排查不到位,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政村将通报批评,并限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彻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