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办事处三项措施认真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危险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索 引 号:326840448/2017-0010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6-07发布日期:2017-06-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清河办事处三项措施认真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危险场所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实验区综治办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清河办事处采取三项措施,认真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危险场所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把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未成年人生命安全。

按照实验区综治办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清河办事处采取三项措施,认真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危险场所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把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未成年人生命安全。

一是落实责任,全面排查。办事处实行班子成员包村,机关干部包村包组责任制,对辖区内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危险场所实行全覆盖、不留死角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场所详细登记、如实上报、强化治理。

二是强化教育,加强管理。对辖区内易造成未成年人溺亡的危险场所,办事处将采取设立警示牌和指派专人进行监管等措施,切实加强防范。同时,办事处还将组织各中小学校,采取向学生家长发短信等形式,共同携手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广泛宣传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防范知识,严防未成年人溺亡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督查,确保实效。针对排查结果,办事处综治办将对各村排查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对排查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行政村将通报表扬;对排查不到位,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政村将通报批评,并限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彻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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