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3158/2017-004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08 | 发布日期:2017-06-0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大金店工商质监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企业所使用的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建立台帐,是否登记年检,手续是否齐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予以改正,坚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