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成立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

  • 索引号:005252258/2017-001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文物局
  • 关键词: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6-08
  • 发布日期:2017-06-0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成立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指导意见》和《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经郑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将全面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方面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郑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文物工作的副市长黄卿任主任,市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王春晓、市文物局局长任伟任副主任,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交通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郑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文物局,由市文物局局长任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郑州市文物保护管理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导等日常工作。

          郑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对于进一步加强郑州文物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树牢文物保护服务于社会、造福于民的发展理念,挖掘郑州厚重的历史文化和资源,打造具有郑州特点、内涵丰富、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全国文化名邑,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彰显重要文化品牌,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提升竞争实力和城市品质,更好地为建设全国重要的文化高地、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推进全市文物遗产保护全面融入城市建设发展、现代生活,努力实现文物事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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