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93060/2017-00082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 | 关 键 词:职业健康 | |
文 号: 二七安委办〔2017〕65号 | 成文日期:2017-06-09 | 发布日期:2017-06-0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7年6月为安全生产宣传月,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市局通知精神及区安委办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必要经费,不走过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宣传主题是“全面落实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重点宣传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二、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12320热线等新平台新载体,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传播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实现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
用人单位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健康工作场所、健康企业等工作,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横幅、内部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互动,提高活动的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规模以上企业及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在人员聚集场所和职业危害严重岗位至少悬挂1幅宣传条幅、设置1个职业病危害警示公告栏。
三、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制定适宜宣传策略,强化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尤其要深入企业、车站、市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注意总结宣传活动的成效、经验和问题,及时提炼先进经验和宣传典型做法,并加强信息报送,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附件2)报送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联系人:史锋 电话:86625076
邮 箱:eqajjzyjkk@126.com
附件:
1、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推荐宣传用语
2、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