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53955/2017-00088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业务信息/劳动保障执法 |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劳动,监察,劳动就业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09 | 发布日期:2017-06-09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经常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学习,使执法人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处罚的水平明显提高。二是创新工作思路,转变执法方式。在做好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的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用人单位书面材料审查等常规检查,加大劳动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非法用工等专项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变被动监察为主动执法。三是不断改进作风,提高执法能力。端正执法态度,履行文明执法承诺,提高文明执法意识,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现象的发生,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理,快速排查,查实必纠。四是提高执法效能,广泛接受监督。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机制,简化办事程序,推行执法依据、办案程序、处理结果、执法监督“四公开”,增加执法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