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53955/2017-00084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业务信息/其他 |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劳动,保障,社会保障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09 | 发布日期:2017-06-09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办案中注重“四个坚持”,做到立案、结案百分百。即坚持调裁结合、调防结合,坚持快速处理特案制度,坚持重大疑难争议案件集体“拍板”制度,坚持发挥仲裁员的作用。做到了立案率100%,实现了法定时效内结案达100%。二是推行“阳光仲裁”制度,坚持以“人本”思想统领整个仲裁工作始终。劳动仲裁走近当事人,使每位劳动者实实在在地体验到维权就在身边。三是开辟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外来工弱势群体有关工伤纠纷、工资争议等案件,启动快速办案程序,开启“绿色通道”,从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出发,给予必要的法律援助。四是开展“五心”调解法,提升劳动仲裁调解工作层次。“五心”即耐心、细心、换心、交心、合心。坚持以“调为先、调为主,调裁结合”的原则,体谅当事人的疾苦,照顾弱者的利益,创新调解理念,丰富调解方式,讲求调解艺术,注重调解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