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01/2017-000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司法局 | 关 键 词:强化,督查,促落实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08 | 发布日期:2017-06-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做好2017年的督查工作,促使司法行政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是司法行政督查机构肩负的重大责任。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督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常态化开展,不断提高精准督查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督导督查。重点督查社区矫正执法管理情况。
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督导督查。重点督查个人调解室建设情况。
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督导督查。重点督查“应援尽援”落实情况。
四是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督导督查。重点督查普法讲师团实施情况。
五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导督查。重点督查队伍教育培训实施情况。
“三步走”,督查贯穿工作始终
“签目标”,与基层科室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定标准、定奖惩、定责任。
“勤汇报”,中层以上干部每周日志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科室为单位,每季度安排科室长列席班子会述职,汇报季度工作和半年工作。
“重总结”,根据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逐条考核,严肃问责,落实奖惩。
“四个关键词”,注重督查实效
“职能”,打铁还需自身硬。深化督查委员会业务培训,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着重在督查事项中找问题、查不足、得经验。强化督查队伍建设,提高督查反馈质量和反馈水平。
“项目”,有的放矢台账清。督查工作提前介入,从“立项”之初就建立督查台账,实行“重点工作阶段查,常规工作日常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计划性。
“落实”,咬定青山不放松。坚持“周五督查、周一汇报”制度,强化督查频率和效率。坚持“巨细无遗”求全面、“刨根问底”追细节,严把督查质量关。
“问责”,宝剑锋从磨砺出。落实工作简报通报制度,按单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倒计时”督查。
“三色督查令”,创新推动督查工作开展
黄色督查令:承办科室未能完成督查事项的,督查委员会第一次催办,下发黄色《督查工作催办单》。
红色督查令:经一次催办仍未完成督查事项的,督查委员会下发红色《督查工作催办单》,同时启动“约谈”程序。
绿色督查令:经催办的科室,如果完成督查事项,对其开具绿色督查令,备注完成情况。
督查令产生的效力:作为单项工作表彰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作为年终绩效考评依据;经两次督查仍未落实工作的,按相关规定,交纪检、督查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