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572/2017-001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高山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12 | 发布日期:2017-06-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全市关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统一安排部署,为确保按时高效完成整改任务,高山镇一方面按照“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依托网格化管理对辖区内各类企业重新进行逐一排查,通过现场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细化网格,定人定责,强力整治。一方面坚持“铁腕整治”不动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和证照不全企业,坚决落实“两断三清”取缔要求,共取缔“小散乱污”企业4家,要求限期整改14家。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反弹立即查处,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取缔一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郑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