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4735352/2017-0003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散乱污,回头看 | |
文 号:银河办〔2017〕13号 | 成文日期:2017-06-08 | 发布日期:2017-06-1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经办事处同意,现将《银河办事处“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回头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整治取缔标准,加快“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
2017年6月8日
银河办事处“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回头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小散乱污”整治取缔效果,做好迎接省市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和核查验收,根据办事处整体安排,即日起开展为期一周的“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回头看”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前期调度、督导、验收情况,对排查不彻底、整治取缔不到位、整治取缔标准不高等问题,要于6月17日前依法依规继续整治取缔到位。同时,强化社会监管,杜绝整治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二、整治取缔标准
取消“小散乱污”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资格和生产条件,做到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成品的“两断三清”整治取缔标准。
三、“回头看”时间
“回头看”时间:即日起至6月17日(星期六)。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13日):各管区、各行政村根据前期排查情况,再次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同时,按照“两断三清”整治取缔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每个企业要注明是否断电、是否断水、是否清除设备、是否清除原料、是否清除成品,将整治取缔情况和排查情况经包村领导、区长助理、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于6月13日(星期二)下午5点之前交环保办公室。
(二)复核验收阶段(6月13日至6月15日):根据上报的整治取缔情况,环保办公室邀请区环保监察支队按照“两断三清”整治取缔标准进行再次复核验收。
(三)强化巩固阶段(6月16日至6月17日):根据复核验收情况,对整治取缔不彻底、整治取缔标准不高、整治取缔进展缓慢的企业,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挂牌督导,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按照标准整治取缔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管区、各行政村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小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到位。各行政村是“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取缔措施,严格取缔标准,加大取缔力度,巩固“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成果。
(二)强化督导,严格考核。组织专门力量对整治取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整治取缔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全程督办、跟踪问效,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治取缔任务。
(三)强化核查,严格验收。各管区、各行政村要对照前期排查整治取缔台账和“两断三清”的标准要求,接受核查验收,对符合取缔标准的销号登记,对不符合标准的要求限期取缔到位。
(四)强化责任,严格追责。根据督导验收情况、各村整治取缔核查情况,结合网格化监管进行综合考核,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突出的进行表彰;对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漏报、瞒报的,一经发现,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严格按照已签订的承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