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街区2017年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83492/2017-0002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上政办〔2017〕26号成文日期:2017-06-13发布日期:2017-06-1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街区2017年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上街区2017年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13日

 

上街区2017年黄标车和老旧车
淘汰工作方案

 

为减少黄标车污染排放,全力做好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2017〕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7〕59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全区剩余84辆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和省政府下达的老旧车淘汰工作任务(5月底累计完成总任务数的20%,6月底累计完成总任务数的40%,7月底累计完成总任务数的60%,8月底累计完成总任务数的80%,9月底累计完成总任务数的100%)。
二、组织领导
我区成立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局局长王文权任组长,区政府党组成员赵全来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公安局副局长许延鹏任办公室主任,交巡警大队大队长王海水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和督导检查。
三、主要任务
(一)对任务车辆,区分所属行政区域进行分类,详细登记车牌号码、车型、颜色、车主姓名(或单位)、登记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及时提供给辖区各镇办及各有关单位。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
(二)各镇办及相关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分解任务,压实责任。要逐条信息逐一分解落实责任,逐车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法措施,实行“一对一”对接联系,“面对面”核实情况,要建立一车一档,逐一见人、见车,确保走访见面率100%,动员率100%。同时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完善档案管理。对主动上交车辆的车主,要提供便捷条件,协助办理交车手续,对消极甚至拒绝上交车辆的车主,要规定期限,限期上交车辆,并签收通知书回执单。
责任单位:各镇办,区交通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根据提供的车辆信息,对尚未淘汰的营运黄标车和已公告牌证作废、未实际上交回收的营运黄标车及所属企业进行摸底排查,逐一分解任务,夯实责任。通过定期约谈等方式,督促运输企业限期将所属的营运黄标车上交回收企业拆解报废。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四)根据提供的车辆信息,对区直各有关单位尚未淘汰的黄标车和已公告牌证作废、未实际上交回收的黄标车进行梳理,督促其上交回收企业拆解报废。
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五)协调回收企业认真开展黄标车、老旧车回收和拆解、服务等各个环节查纠工作。对不按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处置报废车辆和车辆五大总成的回收企业,要按照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07号令)对回收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科学设置执勤岗位,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坚决杜绝已公告牌证作废、未实际上交黄标车上路行驶。要对上路行驶黄标车的行驶轨迹、行驶时段等规律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地进行查处。要充分利用查缉布控系统高效工作,一旦发出预警信息,及时调度,迅速拦截,提高查处的效率。每周组织一次集中统一行动,严格查处已注销未上交报废的黄标车违规上路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扣一起,报废一起,同时对驾驶已注销黄标车的驾驶员一律顶格处罚。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
(七)严把年检审验关,认真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严格安全检验、营运车《道路运输证》发放等环节中对黄标车的把关和审核工作,对出具虚假检测结果的检测机构和部门一律从严处理。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
(八)依法监督,严肃查处各个部门、单位在回收、拆解、补贴发放等黄标车淘汰工作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和失职渎职等行为。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四、方法措施
(一)分解任务,逐一落实
各镇办,区交通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责任单位要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坚持逐条信息逐一上门排查,做到见人、见车;坚持“一对一”对接、“面对面”核实,讲明政策、法律,确保走访见面率、动员率“两个100%”,督促车主限期办理报废业务,上交报废车辆。对在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和查缉布控系统发现踪迹的黄标车,要重点摸排和上门工作,确保车辆上交拆解。
(二)二次确认,反复查找
各镇办,区交通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每天上门入户排查情况进行统计,对户籍在外地的车主和其他多种原因无法找到车主的情形,要采用挂号信等形式进行通知。对投递被退回的信件,各单位要充分调动税务、工商、通信等资源,协调查找车主地址,确保二次投递成功。
(三)多措并举,从严查处
区公安局要充分调动路面警力,多渠道交叉巡查,并利用查缉布控系统实时查纠,要全天候实时跟踪布控,对黄标车运行轨迹和查扣情况进行日报表、周分析、月排名。对查获的已公告牌证作废的黄标车,要做到发现一起、查扣一起、处理一起,严格按照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进行处理,同时将查获车辆上交回收企业进行拆解;对查获的已纳入淘汰范围、状态正常的黄标车,要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和对其非现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移交给辖区镇办实施淘汰。
(四)警地联动,主动作为
对查明核实的黄标车,尤其是车主不能主动上交拆解的,要警地联动,加强协作,各镇办要提供准确车辆线索,区公安局要按照限行要求逐车制定有效措施,上路一起,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报废一起。确保黄标车不能上路、不敢上路,做到以限促淘、主动作为。
(五)广泛宣传,确保实效
各镇办及相关单位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渠道,广泛宣传黄标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和淘汰工作的相关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争取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增强主动淘汰的自觉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办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黄标车淘汰收官之年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充实人员力量,同时要强化上下沟通联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镇办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及时了解掌握淘汰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形成上下通力合作、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完善补贴办法
要根据自身黄标车淘汰工作实际,结合市政府和相关县市有关规定,因地制宜,研究制定黄标车补助奖励办法,提高主动淘汰积极性,确保今年黄标车淘汰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加强奖惩问责
区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办及相关单位黄标车淘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严守淘汰职责、提前完成淘汰任务的单位通报表扬,对未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未能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对弄虚作假或篡改、伪造有关材料和数据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强化进度通报
全面加强进度通报,即日起,区黄标办实行日报、周报、月报制,每月30日前通报本月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情况。邮箱地址:zzsjhbc@163.com,联系人:杜勇(18638191806)、禹瑞娟(18638191861)。
日报:每天下午17时前报邮箱;周报:每周四下午17时前报邮箱;月报:每月25日下午17时前报当月工作情况,如遇周六、周日报送时间顺延至周一。报送时一并上报《机动车注销(灭失)登记表》和《无法找到机动车辆所有人摸排情况表》电子汇总表。同时,向区黄标办报送《机动车注销(灭失)登记表》和《无法找到机动车辆所有人摸排情况表》纸质版。

附件:2017年上街区黄标车淘汰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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