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5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13 | 发布日期:2017-06-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郑州恒丰电子产业园(北区)仓库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恒丰电子产业园(北区)仓库项目
2.2招标编号:YZGJZ2017061205
2.3项目地址:综保区康二路以南,查验路以北,富六街以东,富七街以西。
2.4总投资:约 26800 万元。
2.5招标内容:郑州恒丰电子产业园(北区)仓库项目施工。
2.6工期: 365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13A区仓库、13A区坡道、综合站房二、院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4217.95平方米。
标段二:13B区仓库。总建筑面积约57419.67平方米。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提供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及劳动合同;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合同额相关证明材料,若合同能够证明业绩符合资格要求则不需提供合同额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需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3.5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以来单位社会 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及劳动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等相关资料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企业业绩(业绩合同、合同额相关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等。(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以选择原件,或者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查询内容加盖公司公章)。
注:1.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2.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信息: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恒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 86190506
招标代理: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11室
联 系 人:申先生
电 话:0371-5539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