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047/2017-0025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14 | 发布日期:2017-06-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5月22日,中牟县广惠街道办事处徐庄村村民委员会来我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中牟县宝峰街西、寿圣街东、万胜路南、学苑路北鸿运.水木清华5号楼1层109-1铺(321.08㎡)转让给仓进良、仓浩”的转移登记。提交有全体村民大会会议纪要和村户代表签字详单。
依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对本次不动产登记申请事项若有异议的村民,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牟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电话:62132369)。若无异议,本登记中心将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后对该商铺进行不动产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中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