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马寨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一期2.5万m3/d)

  • 索引号:005252362/2017-00275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 发布机构: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环保验收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6-15
  • 发布日期:2017-06-1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马寨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一期2.5万m3/d)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21日。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马寨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一期         2.5万m3/d)

    郑州市二七郑峪路南、日照路东

    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公司于2012年10月编制完成,2012年11月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豫环审﹝2012﹞246号);2016年6月,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委托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对其郑州市马寨污水处理厂一期2.5万m3/d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1.废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 改良型卡鲁塞尔氧化沟 絮凝沉淀+二氧化氯消毒”。项目外排废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要求。

    2.废气。项目进水泵房、脱水机房等废气经一套生物滤床除臭系统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厂界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置于室内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栅渣、泥砂等固体废物由郑州市第二垃圾处理厂负责处置,污泥脱水至含水率60%后运往八岗污泥处理厂进行填埋处理。

    该项目COD、氨氮排放量为81.39t/a、5.43t/a。

    拟验收建设项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准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755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附件

  • 验收报告马寨终稿.pdf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