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惠街街道办事处召开人民调解委员会 换届工作动员会

索 引 号:593440027/2017-0007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广惠街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6-16发布日期:2017-06-1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广惠街街道办事处召开人民调解委员会 换届工作动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司法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意见》精神和《郑州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换届。

6月14日上午,在机关会议室召开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和调解员聘任工作动员会。街道综治中心主任蒿绪珍、副主任夏宁、司法所全体人员及各行政村包村干部参会。会上首先由街道综治中心副主任夏宁宣读民调员的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任职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群众基础好,公道正派,有责任心;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和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协调能力;

4、 熟悉本辖区情况,有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经验;

5、 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上62周岁以下;

6、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没有受过刑事或劳动教养处罚,能胜任人民调解工作。

7、 原任调解员、政法机关退休干部、复转退伍军人、法律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及具备优秀文字功底的可优先聘任。

(二)岗位职责

1、人民调解员聘任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严肃处理。

2、对违反聘任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任资格;对违反规定并已办理聘任手续的人民调解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任关系,予以清退。

3、 2017年6月30日前为各人民调解员颁发人民调解员证。

最后,街道综治中心主任蒿绪珍作总结讲话。蒿绪珍书记强调了本次换届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村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正、自愿平等、优中选优的原则,配强配齐人民调解员。要开展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换届、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工作,做到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合法化,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化;并对上一年度调解员的工作情况作出总结,工作出色的可继续聘任,长期不履职及经常缺勤人员坚决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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