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办事处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

索 引 号:326840448/2017-0011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6-16发布日期:2017-06-1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清河办事处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根据实验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郑港办〔2017〕87号)精神。清河办事处围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生态文明,机关先行”这一活动主题,采取措施,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

根据实验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郑港办〔2017〕87号)精神。清河办事处围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生态文明,机关先行”这一活动主题,采取措施,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切实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办事处成立了以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河办事处关于开展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为宣传月活动的扎实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办事处要求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悬挂节能宣传横幅、摆放节能宣传展板、发放节能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节能知识,广泛宣传节能环保理念,努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使节能减排在广大群众的思想和行动上形成自觉。

三是突出主题,狠抓落实。为切实抓好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办事处要求相关各单位要从现在做起、从各单位做起、从我做起,重点抓好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办公耗材和车辆节油措施的落实,使机关干部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素养。

四是强化督查,确保实效。为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办事处党政办组织专人对办事处各单位开展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单位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办公耗材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宣传到位、节能措施落实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表扬;对宣传不到位、节能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