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重型车和高频次使用车辆污染管控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05303385/2018-0000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应急,应急管理
文    号:卢政〔2017〕71号成文日期:2017-06-18发布日期:2017-06-1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重型车和高频次使用车辆污染管控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镇机关各部门,镇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豫政办〔2017〕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2号)要求,加强对重型车和高频次使用车辆的污染管控,结合全镇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针对卢店镇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中确定的机动车污染治理任务,坚持“科学、精准、精细”的治理原则,以重型车和高频次使用车辆治理为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严格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效果,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全面完成全镇2017年大气污染攻坚战工作目标,促进镇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二、工作任务

按照卢店镇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分类组织对渣土车、物料运输车(含水泥罐车)、市政车等重型车、高频次使用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治理管控,建立任务台帐,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监督考核,确保按时完成。

三、具体措施

(一)渣土车

1.进一步规范渣土车管理,镇辖区内的渣土车全部纳入正规管理,6月底前配合市有关部门加装卫星定位系统,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一确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领导。

2.加大对黑渣土车打击力度。从源头抓起,所有建筑工地不得使用黑渣土车清运垃圾,对违规工地由工地主管单位从严从重处理。

(二)市政车(垃圾清运、市政工程用车等)

1.6月底前,柴油车全部使用无烟柴油,降低污染物排放。

2.6月底前,社区内小型垃圾收集中转车全部改用电动车。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

1.对建筑、道路、水利、拆迁等各类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无烟柴油,降低污染排放。

2.建筑、道路、水利、拆迁等各类施工工地开工前应签订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承诺书,按要求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并确保达标排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建办、交警队、相关村委要严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人员,密切配合、分工合作、统一行动、形成合力。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流、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办法,确保治理任务完成。

(二)强化技术支持。各项治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并做好治理产品选型,加强后续维护保养和设备运行监控,确保治理效果。环保监察中队要积极组织专家,对产品选型、技术规范制定等进行研究论证。

(三)强化信息共享。对渣土车运行线路、建筑工地视频、镇区内重点区域车辆通行视频等监控信息,各单位要加快实施信息共享。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大力宣传机动车污染的危害、防治措施和工作成效,拓宽有奖举报渠道,积极动员全民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加强日常督导。将各项任务列入镇督查办督导内容,通过日常督导、专项督导、应急管控督导等措施,督促治理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六)严格奖惩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大追责力度,对落实责任不力、监督缺位等行为,依法依规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017年6月18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