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4735352/2017-0004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
文 号:银河办〔2017〕16号 | 成文日期:2017-06-14 | 发布日期:2017-06-1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各部门,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银河办事处2017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13日
银河办事处2017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下发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7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郑港安委办〔2017〕25号)文件要求,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办事处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在全辖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经研究决定,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以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为主,大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持问题短板导向,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严格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排查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实现“一个杜绝、三个持续下降”工作目标,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分为两个阶段:6-11月为各行政村、各部门、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自查自纠专项整治阶段;12月由安监办牵头区安监局督导检查阶段。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整治内容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二是持续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活动;三是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加大安全投入,强化风险管理控制、隐患排查治理、过程安全管理等工作;五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情况;六是变更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19种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二)开展特殊作业、罐区等储存场所专项整治,继续巩固提升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和特殊作业操作技能。
(三)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氯化石蜡等重点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的安全管控,强化氯化、氧化等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和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安全管理力度,确保紧急停车系统和连锁系统的有效运行。
(四)推动《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62号)的贯彻落实,推动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布电子图、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安全风险和隐患数据库,完善基础信息档案。
(五)开展无泄漏管理,重点整治易泄漏点排查登记及分级管理情况,检测、评估及维修情况。
(六)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距离规范标准。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控制室或机柜间整治情况,凡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有门窗的必须按要求整改到位。
(七)加强加油站(点)安全监管。一是按照《关于推进郑州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指导意见》(豫环攻坚办〔2017〕97号)要求,落实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二是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的汽油、柴油加油站(点),依法查处取缔。
五、整治措施
(一)进一步摸清各自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基本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关人员应依法依规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制定岗位、车间、公司分级隐患排查制度并认真执行。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资金和监控措施。严格按标准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和正常的安全投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测、检查。
(三)开展加油站防渗改造工作,对改造过程中涉及改变加油站平面布置、增大储量、改变存储种类的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不涉及上述三种类型的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2〕35号)要求,开展防渗改造工作。
(四)加大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取缔力度,配合办事处落实“打非”责任,完善“打非”联动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分工负责制度、定期排查制度、群众举报制度,提高“打非”工作效率。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及时向办事处报告,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行动,依法打击,坚决取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行政村、各部门、各企业、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自辖区内的专项整治方案,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抽调精兵强将,组织技术力量,确保整治效果。
(二)周密计划,狠抓落实。对在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制订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防范措施和监控责任,严防隐患发展为事故。对于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涉及面广,工作复杂,涉及部门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牵头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联合执法活动,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全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三)建立台账,健全机制。各行政村、各部门、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台帐档案工作的意见》(郑安监管〔2014〕46号)有关要求,做好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认定、整改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验收销案台账档案管理工作。要以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推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消除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
各行政村、各部门、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将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15日和11月30日报安监办。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填写《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于每月30日前报安监办,并对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形成闭环管理。
附件:银河办事处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