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28/2017-0012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12 | 发布日期:2017-06-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机关各科室(所)、各社区:
《济源路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预案》已经济源路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12日
济源路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地震应急工作有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郑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郑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和《上街区地震应急预案》等,结合济源路街道办事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济源路街道办事处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立即自动启动本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
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是处置本行政区域内一般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各相关科室和社区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行动。发生特别重大、较大地震灾害后,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后,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张海涛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吴向峰 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周志新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孙 鑫 办事处副主任
时俊峰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马 超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樊 静 综治中心副主任
成 员:许 晨 党政办主任
张文献 网格办主任
卜桂平 联合党委办公室主任
马 莹 财政所所长
时 懿 经济办主任
宋火山 综治办主任
周 蕊 计生办主任
李克勇 安全办主任
陈亚鹏 城管科科长
李青玲 民政所所长
宋景红 社保所所长
吴云萍 三湾街社区书记
王森林 新兴街社区书记
吴 云 淮北社区书记
张元春 中安街社区书记
付银枝 新华街社区书记
吴勤勤 商业街社区书记
陈柯瑛 东方社区书记
张 莉 金华社区书记
时显平 夏侯社区书记
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办,办公室主任由孙鑫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时懿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分析、判断地震灾害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对受灾区域进行紧急救援;协调救援队伍,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向上级请求救灾援助,并接受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及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拟定抗震救灾方案;传达贯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督促落实各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指导各社区抗震救灾宣传,配合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信息发布;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辖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地震预警和预防
根据区地震部门预警预防总体安排,对一定时间和空间区域的破坏性地震趋势给群众提供预警信息,并做好预防准备。
(二)预警信息发布
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区地震部门的监测情况,向各社区传达地震信息,做到快速传达、快速反应。
四、应急响应
(一)地震灾害事件级别划分
按地震灾害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和一般地震灾害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的地震,或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M≥7.0级以上地震,可初步判定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6.0≤M<7.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5.0≤M<6.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4.5≤M<5.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为一般地震灾害。
(二)地震应急响应和启动
只要发生地震灾害,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地震应急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实施具体应急工作。
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地震部门报告,请求支持,并派现场工作队协助救援。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1)震情速报
发生地震后,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抗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将震情向区地震监测部门报告,并及时将监测意见报区指挥部。
(2)灾情速报
地震灾害发生后,迅速派人了解震害信息,及时将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等信息报上级政府,要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
(四)指挥与协调
地震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汇报情况。根据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协助配合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
紧急召开会议,部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并组织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救援;派出由指挥领导带领的现场应急工作队赶赴灾区,设立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调派应急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灾区,组织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应急工作结束后,向上级政府、区指挥部汇报地震应急工作。
(五)紧急处置
在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地震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地震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地震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地震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必要时向地震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援;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工作的安排。
(六)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协调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街道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街道卫生医疗组负责抢救伤员和防病工作。交通运输组及时对被破坏的道路交通设施进行抢修。
(七)群众的安全防护
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会同区民政局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八)次生灾害防御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配合区国土局、建设局、安监局、卫生局、环保局对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九)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后,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协调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并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的捐助活动。
(十)信息发布
按照区指挥部要求向社会发布初步核实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十一)应急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础设施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在地震应急过程中依法启用或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物资,应给予适当补偿;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二)社会救助
根据地震灾害影响程度,组织本辖区内救灾捐助活动,必要时,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助,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
(三)保险
积极协调配合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进行给付的各项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灾区保险工作的监管。
(四)调查和总结
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区科技局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密切联系,灾难发生时要及时抢修并做好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建立地震应急救援队,储存工程抢险必备装备。应急救援队名单及装备的性能、数量和存放位置等数据定期更新。
2、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救援队:民兵,各社区救援志愿者。
工程抢险队伍:民兵,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病队伍:医院及各社区卫生防疫队伍。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
3、交通运输保障
协调配合区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辟便捷应急通道,按照要求优先运送应急人员、伤员、物资和装备。
4、电力及基础设施保障
配合协调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给水、排水和通气等基础设施进行抢修排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的功能。
5、医疗卫生保障
配合区药监局对灾区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督,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群众提供精神、心理卫生的帮助。
6、治安保障
街道派出所,治安联防小组要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物资与经费保障
配合区民政局做好物资准备和接受非灾地区提供的救援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区财政局对救灾应急资金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拨付、调配,并保证救济款的发放。
(三)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社区要利用多种形式,以“积极、谨慎、科学、有效”的原则,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应急演练,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知识,提高居民的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四)监督检查
由街道抗震减灾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七、波及地震应急
地震发生在临区但对我辖区造成震灾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时,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应及时了解震情动态并区指挥部报告。
八、附则
(一)本预案报区政府和区科技局备案。
为了使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不断完善,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承担。
(二)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下发实施。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和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济源路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成员及责任分工
济源路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成员及责任分工
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响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成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1.通讯保障组
组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成员: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保障与上级政府的通讯联系;及时沟通现场指挥部上下之间、内外之间的通讯联络。
2、抢险救灾组
组长:街道武装部部长
成员:民兵
主要职责:调配部队及民兵寻找营救伤员;抢救国家重要财物;救灾人员和救济物资的调动;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梁和排除险情;负责预防和扑灭火灾;帮助受灾 人民恢 复生产、生活。
3.医疗卫生组
组长:计生办主任
成员:计生办成员
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迅速组建震区临时医院、医疗所和医疗队;抢救、转移和医治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疫情发生;筹集和储运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等。
4.物资保障组、工会
组长:党政办主任
成员:党政办成员
主要职责:保障协调救灾资金、物资的分配;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搞好救灾物资、资金接收、转运和分配工作。
5.交通运输组
组长:城管科科长
成员:城管科成员
主要职责: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铁路等,清除路障,负责运送救灾人员、伤病员和抢险救灾物资。
6.治安保卫组
组长:综治办主任
成员:综治办、派出所成员
主要职责:协助灾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震区社会治安;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预防和扑灭火灾。
7.灾民安置组
组长:民政所所长、社保所所长
成员:民政所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群众的避震疏散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和发放救灾款、物等,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接收社会各界的救援款项和物资等工作。
8.宣传报道组
组长:联合党委
成员:联合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政府批准的新闻发布及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