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93060/2017-00086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20 | 发布日期:2017-06-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06-20 | 废止日期 |
区工商和质量监督局:
按照2017年6月10日苏区长在《关于郑州天顺食品有限公司液氨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报告》批示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对此项工作进行挂牌督办。
现请你单位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批示要求,立即对该企业液氨制冷压力设备、管道存在问题进行依法处置,并于每周四下午16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