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3158/2017-0048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21 | 发布日期:2017-06-21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大金店工商质监所对辖区企业在用液氨罐、氮气罐进行安全排查。此次排查的重点是检查在用液氨罐、氮气罐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是否在检定周期内、是否进行了专项检修,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完善等。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责令停止使用并立即整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