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65270490/2017-000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关 键 词:会议,重要会议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21 | 发布日期:2017-06-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6月20日,河南省法学会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策法律研究会召开第一届第三次理事会暨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改选研究会会长,增补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选举研究会第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省法学会副会长贾世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蔡红、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马永钊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全区各委(部)局办、各办事处,省内高校,以及律师界的130余理事参加会议。会议由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蔡红主持。
会议推举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蔡红为研究会新会长,通过选举,增补了5名副会长、19名常务理事和35名理事,产生了研究会第一届支部委员会3名成员,进一步加强了研究会工作力量,完善了研究会组织机构建设。
省法学会副会长贾世民在致辞中肯定了研究会成立以来的各项工作,勉励研究会全体理事凝心聚力,务实奉献,在研究会新的领导层带领下,充分发挥理论研究、法律服务、建言献策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政策法律问题研究,更好地服务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经济建设大局。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策法律研究会会长蔡红就研究会的工作讲了五点意见,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十次、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政策法律研究置于党工委、管委会全局工作中来谋划。二是主动服务工作大局。要进一步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研究会机制建设,改进研究会活动方式,推动更多的研究成果及时应用到法治实践,为实验区加快发展服务。三是积极参与法律实践。要积极参与法制调研,服务司法实践,监督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推动形成全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进航空港实验区法治建设。四是着力服务全体理事。要为全体理事开展政策法律研究、参与政策法律交流、扩大法律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等搭建平台,为理事全方位参与研究会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调动广大理事参与研究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五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章程》、《河南省法学会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法学会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策法律研究会章程》,加强研究会自身组织体系建设和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研究会人民团体组织特点,体现政策法律专业特色,适应法治建设需要,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
会议还邀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专家作了学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