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7952/2017-0017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22 | 发布日期:2017-06-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办事处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小散乱污”企业专项工作组,并联合区环保局等单位,对重点区域进行多种形式的连续专项督查执法行动,彻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彻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氛围,为专项行动提供舆论保障。
三是狠抓落实,严肃追责。为避免“小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办事处建立网格化监管、常态化巡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反弹立即查处,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取缔一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