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4051265/2017-00039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权力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情况/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上街区行政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规范性,文件,清理,贯彻落实 | |
文 号:上政改办文〔2017〕7号 | 成文日期:2017-06-22 | 发布日期:2017-06-2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省政府对2015年年底前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政〔2017〕16号(见附件)。现将我区贯彻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凡属附件一《河南省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所列举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各单位行政管理的依据,请继续贯彻执行。
二、凡属附件二《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待上级有关部门修改并由省政府重新公布后,作为各单位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凡属附件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政〔2017〕16号)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各单位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政〔2017〕16号)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