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食药监管局开展宾馆酒店客用化妆品专项检查

  • 索引号:005253787/2017-0043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 关键词:工作,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6-23
  • 发布日期:2017-06-2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原区食药监管局开展宾馆酒店客用化妆品专项检查

    6月起,中原区食药监局对辖区宾馆酒店客用化妆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辖区宾馆酒店化妆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化妆品使用安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宾馆酒店客用沐浴露、洗发水等化妆品的进货渠道、包装标签、产品质量及储存条件等情况。要求宾馆酒店严格按照《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建立台帐记录,并对进货票据进行建档留存;严禁经营使用无产品名称、无生产企业和无卫生许可证的“三无”化妆品;杜绝经营使用超期变质化妆品;严禁夸大宣传化妆品的功效;要求对化妆品进行规范存储,并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截至目前,该局已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宾馆酒店6家次。进一步增强宾馆酒店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保障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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