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84/2017-00061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牟审投报〔2017〕71号 | 成文日期:2017-06-26 | 发布日期:2017-06-26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河南宏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2017年2月10日至5月25日,对郑州绿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建设的县绿博文化产业园区宝兴路道路(锦荣路-广惠街)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郑州绿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中牟县绿博文化产业园区,西起锦荣路,东至广惠街,道路全长3413.15米,属于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米。施工桩号为k0 013-K3 386.5。本次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信排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文号为牟发改资〔2013〕72号文。
(二)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该项目由招标人郑州绿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县绿博文化产业园区宝兴路道路(锦荣路-广惠街)工程项目于2014年12月31日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牟项目总承包部,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11月25日,合同金额:71671410.58元, 签证2868728.14元(签证部分内容为增加文汇路交叉口,含社保及住房公积金额53859.96元,扣除社保及公积金金额为2814868.18元),其中:砖渣清运签证98383.13元;道路工程1388854.35元;污水工程:40937.31元;给水工程178542.60元;雨水工程534775.71元;通信工程168328.75元;电力工程458906.29元(详见签证及中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文件 牟财评〔2016〕287号)。
合同结算方式: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价格±设计变更和签证费用 甲、乙、丙三方认可的合同外新增减工程费用,工程量以实际现场发生工程量核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预算单价执行。
开工日期:2014年12月28日,竣工日期:2016年5月30日。
建设单位:郑州绿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水电(郑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园区内紫寰路、宝兴路、琼花路、核心区水系建设、人文路跨贾鲁河大桥被列入2014年政府重点投资工程。
中牟县政府同意该项目采用BT模式进行建设〔郑州市中牟基础设施BT项目(调整后第一批)〕。该项目符合牟政会纪〔2013〕2号提前开标的条件,按照中牟县基础设施BT项目提前开标的方案要求,2014年12月2日该项目进入招标程序,2014年12月18日开标。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中牟县绿博文化产业园区宝兴路道路(锦荣路-广惠街)工程结算金额为68397594元, 审定的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1587875.69 元(其中社会保障费1311864.59元,住房公积金276011.1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河南宏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宏业造价﹝2017﹞结40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郑州绿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县绿博文化产业园区宝兴路道路(锦荣路-广惠街)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施工单位多报工程造价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造价4453509元。
经审计,中牟县绿博文化产业园区宝兴路道路(锦荣路-广惠街)工程送审结算价72851103元;审定68397594元;审减4453509元。
违反了《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13年版)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
附件:河南宏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宏业造价﹝2017﹞结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