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142/2017-00091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个体工商户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监管,工商,业务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26 | 发布日期:2017-06-26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郑州市工商管理局个体私营监督管理处的要求,为规范经营异常管理、健全信用记录、便于将来总局统一实施简易注销程序中的行政强制注销,我处协调信息中心将于6月19日统一将此类非正常数据导入“未年报批量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中。请各单位于6月19日至6月30日,抓紧将此类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标记经营异常状态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过期将无法进行操作。我局相关科室极为重视,为保证按时保质的完成任务,立即通知各乡镇工商质监所及所有网格下沉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全面的筛查,充分利用网格优势资源 ,发现那些经营异常状态但未被录入的商户和合作社。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