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把荥阳市定为这项工作的试点城市

索 引 号:72700079X/2017-0015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京城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6-26发布日期: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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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把荥阳市定为这项工作的试点城市

河南省把荥阳市定为这项工作的试点城市

  6月11日上午,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焦飞一行到我市就城市臭氧污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副市长海鸥,市政府党组成员、群工部部长李建业出席会议。

  今年5月份以来,全省空气污染主要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为了更好摸清原因,全面完成我省2017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任务,持续增加全省优良天数,在全省选取我市和灵宝市作为试点,于6月12日至6月17日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VOCs排放情况监测及对全省大气影响的摸底调查。

  焦飞要求,荥阳市要以加强机动车排放监控、探索实施高温天气机动车管控为重点,强化交通源VOCs治理。使用“排除法”,收集真实的实验数据,通过研判分析,探究臭氧污染科学治理、精准治理的有效方法,为全面完成优良天数200天年度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随后,我市召开会议,就如何制定VOCs治理试点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海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臭氧污染天气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我市实际尽快制定详细的VOCs治理试点工作方案,按照要求落实建成区内道路禁限行及涉及VOCs工业企业全面停工停产措施,明确停产企业名单,禁限行路段,按照时间节点,全面收集上报检测数据,科学对比分析,确保此次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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