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3174/2017-0002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26 | 发布日期:2017-06-26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本机关依法查明河南中岳庙太一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代码:91410185317231878C(1-1)地址:登封市中岳区中岳庙村;法定代表人:马继红;身份证号:4101211966021938**)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登封市中岳区中岳庙村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开展诊疗活动违法所得39115元,执业人员周克敏、范妮娜无执业医师证书。
由于对法定代表人马继红联系受阻,现对河南中岳庙太一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公告送达,当事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登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址:登封市嵩山路与崇高路交叉口西北)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登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