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37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26 | 发布日期:2017-06-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06-27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贾鲁河(前程路-万三路)综合治理配套工程(水利)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贾鲁河(前程路~万三路)综合治理配套工程(水利)自前程路(53 000)至万三路(57 800),全长4.8km。主要内容包括:河道岸坡改造和防护工程、建筑物防护工程、建筑物配套工程、河道土方开挖、堤防填筑、液压坝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取得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近五年来(合同签订时间在2012年7月1日以来,下同)承担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金额累计不少于1500万元,其中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近五年来主持(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取得工程系列水利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在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投标企业2016年7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公告发出时间后开具的为准,须证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总监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若前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8)投标人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申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若资格预审,此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下午17:00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 现场报名查验
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单位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
未进行现场报名的,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3 现场报名时查验以下材料【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经核对与复印件一致后当场退还)】:
(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项目总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职称证书;没有在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类似项目业绩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项目总监业绩的合同中须体现项目总监姓名);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8)“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9)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0)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
1、上述(1)~(10)项应根据“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直辖市)“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社保证明至少需显示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期间的连续缴费记录,且须是网上下载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其余证明无效;
5、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其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或资格预审时),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或通过资格预审,如有)后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等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和郑州建设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7、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袁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
电子信箱:2602893914@qq.com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部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