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白沙园区象湖区域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37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6-26发布日期:2017-06-26
体    裁生效日期:2017-06-27废止日期
郑东新区白沙园区象湖区域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郑东新区白沙园区象湖区域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郑东新区白沙园区象湖区域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编号:郑东PPP备[2017]1号 
1.招标条件 
依据《关于郑东新区白沙园区象湖区域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的请示》的批示,经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下称“区管委会”)批准,郑东新区白沙园区象湖区域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拟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白沙园区象湖区域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 项目概况:郑东新区白沙园区象湖区域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象湖区域。建设范围为跨贾鲁河七座桥梁及象湖周边区域(南至永盛西路、北至科学大道、东至前程路、西至锦绣路)内的全部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绿化、水系以及垃圾转运站、公厕、停车场等市政基础设施。 
2.4. 采购内容:本项目PPP的采购内容为郑东新区白沙园区象湖区域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按照20%:80%的比例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以及移交工作,在合作期届满后将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3.采购需求 
3.1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0年(含建设期4年) 
3.2项目投资:本项目暂估总投资27.6亿元。 
3.3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运作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 
3.4其他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管理,本次采购不包含工程施工等具体建设任务,项目公司须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项目具体的建设内容。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均可参与本项目投资; 
4.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要求: 
4.3.1财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及以上,社会资本净资产达到人民币10亿元及以上(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3.2融资能力: 具有商业银行省级及以上分行出具的3A信用等级证明或具有30亿元及以上的融资能力证明(须提供银行综合授信证明或银行贷款意向书证明或银行贷款合作协议书等证明文件,原件须加盖所属银行公章); 
4.3.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4.3.4其他要求: 
①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③申请人不得利用本PPP项目作为担保物,为融资方的其他项目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4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等同注册文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需显示股东组成信息)、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的书面声明、融资能力证明材料、授权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等。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5其他资格条件要求,将在资格预审文件中予以具体说明。 
5.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6.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请申请人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市白沙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郑州市郑开大道19号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系人:白 桦、郑蒙蒙、孙 晋 
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0371-68865980 
电子邮件:xddlgs666@126.com 





郑州市白沙园区管理委员会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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