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举行大型商场超市落实主体责任公开评价活动启动仪式

  • 索引号:005253787/2017-0044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 关键词:综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6-27
  • 发布日期: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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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举行大型商场超市落实主体责任公开评价活动启动仪式

    6月26日下午,郑州市举行大型商场超市落实主体责任公开评价活动启动仪式,省食药监管局副巡视员王建防、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东、市食药监管局局长李建霞出席启动仪式。食药监部门工作人员、相关企业负责人120余人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介绍了《大型商场超市落实主体责任公开评价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此次公开评价活动的目的意义、实施范围、评价办法、具体措施、时间安排等内容。此次公开评价重点检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情况,涵盖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追溯、召回等食品经营全过程,对每家企业做出客观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公开。第三方检测机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丹尼斯集团先后作表态发言。

    王建防指出,此次活动抓住了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的关键点、抓住了老百姓的关注点,是落实食品安全法,落实习总书记“四个最严”,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的最好体现,是郑州市监管工作的一次大胆尝试,是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的一种创新,在全省开了好头,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刘东要求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以此次公开评价为契机,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一是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切实保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今年是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关键之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涉及百姓切身利益,大型商场超市肩负着更大的社会责任,保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意义重大、责无旁贷。二是统一标准,公开公正,科学客观做好评价工作。评价活动结束后,各级食药监部门要根据评价结果指导帮助商场超市门店分析问题,积极查找风险点,督促企业对不完善方面进行认真整改。三是落实责任,全程监督,保证评价实际效果。此次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自律,通过公开评价去发现企业在食品经营过程和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根据现场抽签情况,监管部门将对大润发(大学路店)、丹尼斯(东明店)、家乐福(金水店)、北京华联(长江店)、沃尔玛(中原西路店)、华润万家(秦岭路店)、世纪联华(天旺店)、永辉超市(凤凰城店)、大商(建设路店)等依次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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