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南区环卫之家办公设备及空调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58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6-28发布日期:2017-06-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南区环卫之家办公设备及空调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南区环卫之家办公设备及空调设备购置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南区环卫之家建成后,为完善南区环卫之家办公、住宿需求,优化办公环境,确保环卫工作人员入驻后能够正常办公、住宿,现需购置安装南区环卫之家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空调设备等。

2.2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25)号

2.3采购预算:约10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项目采购清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南区环卫之家办公设备及空调设备等,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6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内容范围内全部货物的采购、安装及相关售后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办公家具(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二标段为台式电脑、投影仪和照相器材(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三标段为空调设备(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9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自己出具证明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2.报名须知:

3.2.1、符合本招标公告相关规定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07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参加报名。

3.2.2、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3.2.3、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需提供“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建议提供彩色扫描件彩色打印并加盖清晰完整的单位公章)

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自己出具证明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等)及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相关查询内容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等。

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均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要求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或印章不清晰完整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报名资料)前往郑州市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进行报名;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981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8778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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