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08X/2017-0006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中牟县水务局 | 关 键 词:政务,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29 | 发布日期:2017-06-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中牟县翠鸣湖引水工程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中牟县翠鸣湖引水工程项目位于中牟县翠鸣湖,建设污水处理设施1处,处理规模为8000立方米每天,并实施污水配套管网1.6km。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中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地址:中牟县万胜路515号
联系人:路女士
联系电话:0371-6203335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中兴南路交叉口建正东方中心C座901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71-66856887
E-mail:kerenkeji@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①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②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③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④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⑤开始环境现状调查同期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⑥评价环境影响;⑦公众参与调查;⑧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建议。
主要内容:①工程污染因素分析;②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③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④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工程所在地两侧主要居民小区、企业及其事业单位等。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中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