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食药监管局对辖区保健食品市场进行检查

  • 索引号:005253787/2017-0046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 关键词:综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6-29
  • 发布日期:2017-06-2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食药监管局对辖区保健食品市场进行检查

    6月27日,荥阳市食药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保健食品市场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首先来到兴华北路某保健食品店进行检查。重点查看该店保健食品经营资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购销记录、质检报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等情况,并对其索证索票不到位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

    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一是要在销售过程中实事求是,不得夸大保健食品疗效;二是讲座宣传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必须声明“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三是严禁强买强卖,严禁误导、坑骗消费者。

    执法人员提醒现场参加讲座的老年群众:进店首先要看其证照是否齐全;其次,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有清醒、理性的认识,不要轻信保健食品疗效,身体如有不适要尽早到正规医院就诊。

    此次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4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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