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工商质监局召开医疗行业《广告法》行政指导会议

  • 索引号:005253066/2017-000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原分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6-29
  • 发布日期:2017-06-2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原区工商质监局召开医疗行业《广告法》行政指导会议

         为规范辖区医疗行业广告发布秩序,营造健康诚信的经营环境,中原区工商质监局联合中原区卫计委于6月28日上午在局机关一楼会议室召开了中原区医疗行业《广告法》行政指导会议。会议由中原区工商质监局副局长宋金钟主持,辖区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省直三院等40多家医疗机构参加会议。

         会上,中原区工商质监局法律顾问杜向华律师为参会医疗机构讲解了由中原区工商质监局印制的《广告行为警示书》,介绍了典型的医疗广告违法案例,带领医疗机构参会人员共同学习广告发布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为便于在工作中随时沟通交流,会议还现场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宋金钟副局长指出,医疗机构要主动学习新《广告法》,自觉遵守广告发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要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参会医疗机构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行政指导,对医疗广告的发布要求有了清晰的认识,在以后的广告发布工作中要认真审查,规范自身的广告发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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