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工作稳妥有序推进,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承诺作为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处置的责任人,承担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对小额贷款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和高利贷等非法金融行为,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100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12〕525号)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暂行)》(豫政金[2015]144号)的相关要求,经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交股东、股权变更材料的初审,拟同意上报。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省政府金融办审核。最终变更结果以省政府金融办审核为准。2017年6月28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100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12〕525号)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暂行)》(豫政金[2015]144号)的相关要求,经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交股东、股权变更材料的初审,拟同意上报。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省政府金融办审核。最终变更结果以省政府金融办审核为准。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