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5580/2017-001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南关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26 | 发布日期:2017-07-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管南发〔2017〕8号
南关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辖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单位:
现将《辖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关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26日
南关街道办事处辖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郑安委办〔2017〕30号)文件、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管安委办〔2017〕27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办事处决定在辖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第173号令)为依据,按照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要求,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机制和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防范与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 组织领导
组 长: 赵 玉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车伟红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黎娟 办事处副主任
熊 凯 办事处副主任
刘青扬 办事处副主任
李 健 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马 忠 办事处司法所所长
苏雪荣 街道办事处工会主席
成 员: 周丽娟 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刘 华 烟厂后街社区主任
李瑞红 南关街社区主任
吴 飚 民乐里社区书记
张营军 仁寿里社区书记
时淑萍 新天地社区主任
白 静 花园村社区主任
张婉贞 惠工街社区主任
马 静 张家门社区主任
李凌伟 豫丰社区主任
周 非 印刷厂街社区书记
高 煜 锦艺新时代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电话:61660593,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开展工作。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周丽娟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对象和范围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是重点高危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石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工矿商贸企业;学校、幼儿园、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领域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
四、组织实施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统一协调,各社区、各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组织实施。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根据本通知精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抓紧制订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和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各社区于4月28日前把实施方案报送安全生产办公室。
(二)企业自查自改自报阶段(5月至6月):各社区、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自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短期内难以治理完成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每周及时报送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请各社区在每月24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检查阶段(7月至8月):各社区网格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查安全生产双重预防管控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请各社区在每月24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表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9月):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社区、各单位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大检查。主要检查企业、部门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各社区、各单位领导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领导。要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推进安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领导,抓实抓好。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全面细致地查找本单位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治理责任,制订治理方案,强化治理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群策群力,积极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细致地查找本单位、本岗位的工艺系统、基础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三)深入研究,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各社区、各单位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体系,研究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安全发展的治本之策。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形势平安稳定,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请各社区分别于4月28日和9月15日前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书面材料报安委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61660593
电子邮箱:ngaqbgs2008@126.com
附件:1.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
2.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