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6527037/2017-0029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环保局 | 关 键 词:环保局,打赢,散乱污,攻坚战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03 | 发布日期:2017-07-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7月2日,二七区环保局放弃周末休息,集全局之力兵分四组对各镇(办)、管委会“散乱污”企业取缔和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上午8:30分,二七区环保局在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取缔督导工作。区环保局副主任科员岳玉国对督导工作强调:严格按照“散乱污”企业的标准,对辖区企业逐个排查,将督导范围延伸到周围500米范围内及沿途周边;发现未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及时与属地联系,由镇(办)、管委会明确完成整治时间节点,并开展后督查。
在督导过程中,不时遇到各镇(办)、管委会领导带队排查辖区“散乱污”企业,冯局长对各镇(办)、管委会排查人员强调:一是对已经取缔和整治到位的“散乱污”企业要再次进行排查,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二是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要做到彻底清除,不能立即搬离的,要让其失去生产能力;三是因省里将采取异地交叉地毯式摸排验收,这要求我们不仅要对照台账更要扩大排查范围,将排查范围延伸到台账企业向外延伸500米及交通要道周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