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港实验区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业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6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7-03发布日期:2017-07-0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航空港实验区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业务招标公告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就2017年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业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2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航空港实验区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业务;

2、项目概况:航空港实验区环境监测站以公开招标方式入围3家单位为环境监测站2017年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机构,开展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空气质量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噪声监测、应急监测等监测业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每年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业务量为准;

5、招标范围:实验区环境质量常规性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空气质量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噪声监测、应急监测等;

6、服务年限:入围合同签订后3年。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其检验检测工作环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能够保证其检验检测过程和结果可靠、准确、可追溯;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相关声明;

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开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具有有效的省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

9、在郑州市或航空港实验区有固定的实验室;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4 日至2017年7月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有法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人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2015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为准;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相关资质、能力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资质动态考核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371-86199291

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投标人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6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在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7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开标室。(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裴丽娟

联系电话:0371-63681031

联系地址: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经理

联系电话:0371-6397621转招标部   0371-55023662

联系地址: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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