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7414674/2017-00009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信息公开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03 | 发布日期:2017-07-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发改工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 《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中牟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或保存的信息。这些信息资源包括政府的统计调查信息、工作与业务资料信息、自然资源信息、市政建设信息等等。
政府公开这些信息资源给社会,让社会充分利用,将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效果。同时,政府信息公开还可以促进政府与公众的合作,以达到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有利于创造一个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环境,有利于政府的廉政建设,有利于社会的监督,有利于营造公众参政议政的环境,有利于转变干部作风,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公开各级政府信息,让人民充分了解政府,掌握相关信息,对促进我县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
(一)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二)政府信息公开应合法、真实、及时、便民。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县发改委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发改委主任於红太任组长,副主任岳艳丽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一)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推动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公开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受理和处理向我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管、维护、更新、监督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协助编制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
四、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提高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合法性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提高政务公开队伍理论化水平。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