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93060/2017-001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05 | 发布日期:2017-07-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07-05 | 废止日期 |
二七安监管﹝2017﹞49号
关于印发《二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监察大队各所:
现将《二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7月5日
郑州市二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方案
为了加强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公务人员善于担当、敢于负责,激励鞭策公务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廉政勤政,促进公务人员努力打造“三个二七”,为郑州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增光添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暂行办法》、《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二七区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方案》(二七人社[2017]42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平时考核对象为全局科级以下机关工作人员。
二、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三、考核委员会
组 长:李国栋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岳喜成 党组副书记
成 员:杨建军 副局长
李 强 副局长
王战红 副局长
王 炜 纪检组长
张晓刚 区煤监办副主任(历练干部)
考核委员会负责平时考核方案、制度和细则的制定;负责局机关公务人员的平时考核、审定工作。
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财务科,负责平时考核材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勤,并为考核委员会提供真实有效的考勤记录;依据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负责将我局承担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本单位工作目标及阶段性重大任务、工作分解到各科室;负责汇总各科室人员每个月平时工作完成情况。
局机关纪检监察室负责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考勤、平时考核资料、环节的监督和抽查。
四、考核内容和指标
(一)平时考核以公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公务人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以及工作效率等情况。
(二)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主要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个性指标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等。共性指标权重占平时考核权重的30%,个性指标权重占平时考核权重的70%。
(三)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每月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每月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以内。
五、考核等次标准
平时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各考核指标等次标准及对应分值如下:
(一)共性指标:
共性指标权重占平时考核权重的30%,其中: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占10%,廉洁自律占10%,出勤情况占10%。
1.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情况
好(91分—100分):工作责任心强,办事规范,作风务实,纪律性强,服务热情周到。
良好(81分—90分):工作积极,办事比较规范,遵守纪律,服务态度好。
一般(71分—80分):工作不主动,当月上班时间脱岗、串岗5次及以上。
差(70分以下):工作责任心不强,当月上班时间脱岗、串岗10次以上。
2.廉洁自律情况
好(91分—100分):清正廉洁,无有效投诉。
良好(81分—90分):无违反廉洁自律现象,无有效投诉。
一般(71分—80分):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不足。
差(70分以下):存在不廉洁问题。
3.出勤情况
好(91分—100分):当月出满勤。
良好(81分—90分):当月病事假不超过5个工作日,无矿工现象。
一般(71分—80分):当月病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但不超过12个工作日或旷工1个工作日及以上。
差(70分以下):当月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以上。
(二)个性指标:
个性指标权重占平时考核权重的70%,主要指完成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
好(91分—100分):提前完成当月工作任务,质量好、成绩突出、群众反映好。
良好(81分—90分):按时完成当月工作任务,质量较好、成绩明显、群众满意。
一般(71分—80分):基本完成当月工作任务,质量和效率不高。
差(70分以下):不能完成当月工作任务。
(三)平时考核等次对应的标准分值如下:
好:91分及以上
良好:81分—90分
一般:71分—80分
差:70分以下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考核、季审定”的方式,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考核指标。每年初,各科室(所)依据我局承担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本单位工作目标及阶段性重大任务情况,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确定每名机关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指标。
(二)个人工作记实。机关工作人员以周记形式记录每周工作情况。
(三)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机关工作人员每月末对个人本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总结,主管领导于每月5日前对分管的工作人员上月的每周工作记实和月总结进行审核,依据各考核指标权重比例、等次标准和平时考核等次对应的标准分值,根据实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日常表现,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评鉴,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四)审定考核等次。局考核委员会于季度终了10日内,审核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确定本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等次结果。
(五)反馈考核结果。主管领导采取谈话或书面形式向被考核的工作人员及时反馈本季度考核结果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六)公示考核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将本季度考核结果在局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汇总、备案。公示后,由局考核委员会将本季度平时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留存,同时将汇总的考核结果加盖公章于季度终了15日内报送区人社局备案。
七、考核结果使用
(一)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和“良好”等次的机关工作人员以一定形式予以激励。
(二)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差”等次的机关工作人员,应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
(三)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结果以平时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当从平时考核12次“良好”以上等次且有6次以上“好”等次的人员中选取。
平时考核有5次以上确定为“一般”等次或4次“差”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平时考核有8次以上确定为“一般”等次或5次以上确定为“差”等次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各单位要加强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和人员配置,安排相应培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
八、相关事宜
(一)新录(聘)用的公务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确定等次。
(二)经组织外派挂职、历练、驻村的机关工作人员,由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平时考核,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由派出单位进行汇总备案;经组织批准外出学习(培训)的公务人员,由派出单位根据学习(培训)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周期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2个工作日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四)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的,按规定补定考核等次。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受处分的当月,考核结果为“差”等次;在处分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解除处分决定的次月,参加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平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差”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