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充分发挥电子信息重点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水平、扩大产业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郑州市电子信息50强企业评选工作,现将《郑州市电子信息50强企业评选方案》下发给你们。
一、评选范围
本方案所称电子信息制造企业,是指从事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数字电视、智能传感设备等整机生产、加工及研发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从事芯片、显示屏、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电池等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加工及研发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的物联网和北斗卫星导航应用支持生产加工及研发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通信设备、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电子专用材料等生产、加工及研发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总部注册地在郑州市境内,设立一年以上,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企业章程和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三)近两年无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
(四)电子信息制造企业须按要求报送上一年度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
(五)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郑州市电子信息50强企业申请表;
(二)郑州市电子信息50强企业申请报告;
(三)企业法人登记证、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带防伪验证码);
(五)获得的发明专利、著作权等证明材料;
(六)获得的国家、省、市级相关资质、荣誉等证明材料;
(七)申报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八)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方案要求与2017年7月24日前进行上报,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高新区经发局,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293500@qq.com。
联系人:刘东波
联系电话:67984886
办公地址:高新区创业中心1号楼A421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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