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4051265/2017-00040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权力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情况/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上街区行政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行政审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行政职权事项 | |
文 号:上政改办文〔2017〕8号 | 成文日期:2017-07-03 | 发布日期:2017-07-0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职权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豫政〔2017〕1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对我区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子项,行政确认事项、行政处罚事项、其他职权事项,以及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取消、调整;同时,对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予以清理规范。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据取消后的事项目录,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切实增强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要及时对权责清单作相应调整,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
三、本次取消的部分行政职权事项和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自2017年7月3日起执行。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职权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豫政〔2017〕19号)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