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97863874/2017-0015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国家税务局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07 | 发布日期:2017-07-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税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增强国税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国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宜公开的政府(政务)信息,凡应当公开的,必须进行公开。
分工协作原则。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负责统一组织、规划;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统一规范原则。各科室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整理信息,相关部门及时按权限进行发布。
二、公开的内容
(一)内部公开内容
1.人事公开(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1)干部职工录用公开。在公务员招录、工勤人员招聘等方面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录(聘)用政策、报考条件、考试成绩和录(聘)用结果公开。
(2)干部职务晋升公开。干部职务晋升一律实行任前公示和
任职试用制度,其中实行竞争上岗时必须公开竞争的职位和条件,任用的程序、方法和结果。
(3)干部调配公开。在实施双向选择和岗位轮换时,公开调配的原则、去向、方法、程序和结果。
2.财务公开(责任单位:财务管理科)
(1)财务制度公开。各项财务制度公开;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相关的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或办法,适时在干部职工中进行传达。
(2)预决算公开。财务预、决算,每年在机关中层干部或机关全体大会上通报一次。对预算执行情况每半年向中层干部或机关全体人员报告一次,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群众说明。
(3)车辆维修公开。大宗车辆维修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的同志共同参与。10000元以上的大修经局长办公会研究;一般的维修和零修由局长或分管局长同意。
(4)其他重大经费开支公开。票证印制、服装制作、大宗物品采购、大的公共设施整修等重大经费开支,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并定期公开。
3.基建项目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
按照先审批、后立项、再基建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总额控制、分级审批。新建项目逐级报市局审批,投资100万元以下的房屋维修项目由市局审批。基建项目(包括新建、修缮、装潢)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一律实行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下或改造工程在10万元以上的,报市市局和建设单位共同组织邀标或议标。基建项目结束后,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其中投资额50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报市国税局委托审计。
4.公共资产处置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务管理科)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对闲置不用或要处理的车辆、房屋等大型资产,处理时经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统一研究,并经外聘专家估价后,再报市局或办公室,处理所得一律入单位帐户。
5.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公开(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考勤情况、政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每半年在局务会或全体人员会上通报一次。
6.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责任单位:监察室)
领导干部在建私房,子女婚嫁、亲属过生日需要宴请,以及拒收礼品礼物情况时,要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对年度执行廉政规定情况,每年在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公务员年度考核述职会上分别对照检查一次。
(二)对外公开
1.机构领导(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包括领导简历、分工、联系方式等
2.机构设置(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1)机构简介。包括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
(2)内设部门。包括内设部门职责、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3 ) 下属单位。包括下属单位职责、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3.部门动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1)工作动态。
(2)重要会议,包括听证会等。
(3 )其他。包括工作简报、快报等。
4.人事信息(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1)部门人事任免
(2 )人员招考信息
5.政策法规(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6.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1)上级文件
(2)本级文件
7.业务公开(责任单位:征管科技科,协办:政策法规科、稽查局)
(1)行政许可
(2)行政审批
(3)行政处罚等七类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等七类行政行为指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备案、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及其他类项目七类行政行为。
(4)办事公开事项
(5)其他业务
以上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办理机构、依据、材料、程序、时限、收费、服务承诺、权力运行图等。
(6)投诉举报
8.规划计划(责任单位:办公室)
(1)五年规划
(2)专项规划
(3)年度计划
(4 )其他。包括工作计划、总结,完成工作计划的进展情况等。
9.廉政公开(责任单位:监察室)
10.招投标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1)工程建设或采购目录
(2)工程建设或采购招投标方案
(3)工程建设或采购中标及实施情况
11.公告和新闻发布(责任单位:办公室)
(1)公告
(2)新闻发布会
12.其他(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主动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程序
对外主要包括:提出拟公开信息、审核、保密审查、签发、发布几个环节:
一是提出拟公开信息:市局相关科室按照《黄山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出拟公开信息意见及信息内容;
二是审核:拟公开信息,经科室、主管局领导审批;
三是保密审查:市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是签发:一般信息由信息公开办公室直接发布,重大信息须经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批后发布;
五是发布: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程序发布。
对内由责任科室报分管领导后发布,特别重大的报市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发后发布。
2.时限
对于确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税务系统人事任免信息应于任命宣布之日起公开,税收政策、征管办法调整涉及到软件修改、调整的,一般应修改、调整后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
1.程序
申请。申请方式主要包括: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
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信息公开办公室应将其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向社会公开,同时在网站上设置并开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方便信息公开权利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受理。信息公开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各种申请都要认真受理。要注意区分信息公开申请与纳税咨询、举报投诉、群众信访,严格按相关职责受理。
办理。对不能当场答复的申请,信息公开办公室批转市局相关职能部门或下级国税机关提供信息内容,相关科室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或在批转件要求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经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签后,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答复;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须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审批。
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依据;
(3)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职能范围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
(5)属于部分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和依据,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2.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
市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通报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有关责任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举报。有关责任部门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六)违反《条例》的其他行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经研究,决定成立荥阳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其职责。
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马小海
副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各分局、稽查局和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市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
2.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向市局和市政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荥阳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组成
主 任:张风英
副主任:宋振有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一人
办公室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组织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具体承办荥阳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荥阳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4.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负责与各地国税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工作联系,办理答复有关问题咨询及工作上报。
6.根据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领导讲话、工作简报等。
7.承办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有关的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