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7-005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07 | 发布日期:2017-07-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7月7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协助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侯工,对登封中联登电水泥有限公司的锅炉进行定期检验。
检验中主要发现以下几点问题:
1、汽包所有阀门未见标识,
2、汽包两侧水位计未标注最高最低水位线,
3、汽包、蒸汽管道压力表未标限压红线,
4、汽包、蒸汽管道压力表、安全阀未见校验标识,
5、汽包右侧下降管保温脱落,
6、锅炉集箱封头未装保温。
检查人员现场要求企业设备负责人在登封市工商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的监督下进行限期整改,并嘱咐企业设备负责人在日常管理中按照有关要求和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