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7-005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10 | 发布日期:2017-07-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7月10日,登封市工商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对郑州登电豫嵩新型装饰板业有限公司的特种设备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郑州登电豫嵩新型装饰板业有限公司已经停用的四台压力容器蒸压釜,在未申请启用的情况下私自使用,登封市工商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执法人员现场向其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其停止使用四台压力容器蒸压釜,并向其下达了登工商质监询通字【2017】024号询问通知书,要求公司特种设备负责人携带设备相关资料,到登封市工商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接受询问,进一步了解情况。